侦探调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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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国家政权开始迈向历史舞台,原先由私人个体所自行承担的社会秩序协调、安全维护等重要工作被逐渐让渡给了力量强逾私人百万倍的国家机器。但是,这并非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安定祥和全系国家一己之劳。事实上正如有学者所言,“私力救济不仅是早期社会主导性的纠纷解决方式,也广泛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故私人调查等私人个体自力活动对保障社会安定亦功不可没。在本章内,笔者将从私人调查的概念考察出发,进而正本清源渐次... 所谓特征(attribute),是指事物本质属性的外化显著形态。它乃本事物区分于彼事物的征象和标志所在。就私人调查而言,一般具备如下几大基本特征:调查主体的非国家公权力化私人调查作为普通私个体所开展的调查活动,顾名思义,遑论其调查实施主体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便均仅能为一类不享有丝毫国家公权力的寻常私个体。毕竟众所周知,“私”(Pivate)与“公”(Public)是相对应的,公权力只能... 按照合适标准将已知事物进行分门别类是更全面、完善掌握事物基本概念,探索洞析其发展与具体运行中的规律性问题之重要方法。不过,站在不同角度借助不同标尺,往往可以对已知事物实施不同类别的界分。譬如按私人刑事调查实施主体间的显著差别,可将其分成私家侦探刑事调查、律师私下刑事调查和其他私主体刑事调查;按具体调查方式是否带有强制力,则可把它划分为非强制性私人刑事调查和强制性私人刑事调查;按具体调查方式是... 私家侦探调查是由私家侦探进行的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各类取证活动。而所谓私家侦探,又系主要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公开、秘密调查活动获取各种情报或证据的个人及组织之总称,其主要特点多包括a.契约性与有偿性。私家侦探是在同雇主订立契约基础上再开展相应活动的且除个别公益性服务外,绝大多数私家侦探调查工作均要收取一定费用,这与警察、检察机关等国家公权力代表具体运作有着显著差异;b.主动性和非强制性... 律师私下刑事调查即执业律师表面以律师名义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但暗中却蓄意以非律师身份所进行的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犯罪嫌疑人之各类取证活动。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律师一直均被视作非国家公职人员的自由职业者。在我国,随着2007年《律师法》的修订,律师也由早期带有浓郁国家公职色彩的“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和“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重新定性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 所谓其他私主体调查,即泛指除私家侦探刑事调查和律师私下刑事调查外,一切寻常私个体所进行的各类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犯罪嫌疑人之取证活动。具体说来,这多包括被害人刑事调查、被追诉人刑事调查和私个体公益刑事调查三种。由于它们都是由不享有国家公权力的普通私个体实施方式手段正常情况也不能带有强制性,法律大多亦未就其开展刑事调查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体现了直接目的之私力救济化,故组合在一起可谓形成了第三类私人刑... 侦查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在最广义上,无疑当属调查的一种具体形态。如此一来,它就必然同笔者所研究之私人刑事调查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因侦查乃当前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最主要方式,通过将私人刑事调查与侦查展开深入比较剖析,找出彼此相同、相近处及相异的个性化特点,便能有效防止二者产生混淆,更进一步助于正本清源完成私... 所谓同质性,即不同类别事物在本质上的相同、相似特性。由于广义上私人刑事调查和侦查均属于刑事案件内进行的调查行为,兼之二者都是用来查明真实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故它们的同质性相当明显。首先是在最终目的上,除了极个别用于私人同态复仇途径的私人刑事调查外,遑论由普通私个体以私权利自行开展的私人刑事调查或国家法定机关凭公权力实施之侦查,其最终目的都是希望能够仰仗此等方式顺利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与犯罪嫌疑人,... 所谓异质性,即不同类别事物在本质上的相异、互相甄别之特性。尽管私人刑事调查与侦查广义层面均属刑事案件调查行为,其同质性或共性非常明显,但彼此大相径庭之处亦比比皆是。首先是在基本性质上,私人刑事调查和侦查存有着明显区别。所谓“恺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西谚),私人刑事调査乃一种私家侦探、律师、被害人、被追诉人等普通私个体自发行使的私人调查权,侦查则是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法定机关凭借国家赋予... 私人刑事调查系普通私个体(如私家侦探、律师、被害人、被追诉人等)为了查明刑事案件真实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而进行的各类取证活动之总称。它的基本特征展示为调查主体的非国家公权力化、主要调查方式的非强制化和调查直接目的的私力救济化。在类别划分上,尽管参照不同标准它可以划分成多种类墅囯占但按调查实施主体间之显著差别,将私人刑事调查着重界分成了私家侦探刑事调查、律师私下刑事调查和其他私主体刑事调查.(又包... 所谓法制化,概言之,即国家实现法制的动态过程,它主要强调通过法律制度的确认、规范、调整和保护(纳入法制轨道)令国家与社会基本关系主要活动能够按合理高效的现代原则运行并不断朝着法制国家迈进。毫无疑问,对现代文明国家来说,法制化是**要义。毕竟法律乃“分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纷争,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详的黑暗之中。"而私人刑事调... 所谓政治国家,它本身乃政治化的合法暴力垄断与强制性统治机构不断演变完善之产物。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社会秩序维护者,其核心即公权力,它产生与存在目的更是凭借公权力以实现公共利益**化。就这一点来论,现代国家实质均属政治国家。因为国家在根本上都为一政治范畴,其基本禀赋都带有强烈政治性。而市民社会(Civilsociety),通常又称为“公民社会”或者“民间社会”,它是同政治国家相对应之产物。尽... 所谓刑事诉权,即犯罪事实发生后,国家法律赋予社会成员或相应公诉代表(法定公诉机关)请求审判机关通过刑事审判方式惩罚、规制犯罪和保护合法权益(含当事人利益、第三人利益、社会利益及国家利益)的一种权利。按照享有的主体不同进行界分,它又可分成公诉机关刑事诉权和当事人(如被追诉人、自诉人等)刑事诉权两大类。 而侦查权,在最广义上多指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化刑事调查工作,以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和... 人权(human right),顾名思义,即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各项基本性权利一方面,它既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和最具普遍性的权益总称;另一方面,它又乃人(human)区别于其他动物(animal)的观念上、道德上、政治上的法律上的基本标准。在整个人权体系中,基本人权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类人权。因为它带有绝对性和母体性特征,集中体现人权共性并繁衍、派生出了其他各类人权或人格利益。对于诉讼来说,因其主要... 理论依据系事物或行为、活动在理论、原理层面得以存续的基础。正确认识或科学理论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及其正常发展规律,它是在越来越丰富的认识成果基础上经反复加工、升华而成,能够帮助人们预见或预测事物发展趋势与实际进程,并通过实践转化成改造世界的巨大物质力量。如果说现实依据主要乃从感性认识“实然”方面回答某些事物或行为、活动为什么可以存在的问题(即必要性),理论依据则是主要由深层次理性“应然”剖析出发... 从上篇文章中可知,私力救济指相关当事人在认为自身权益蒙受损伤时,因各类条件限制绕开国家正式法律程序,转向借助自发私个体力量来维护自己权益。故私力救济理论即是专门对私力救济产生、存续、发展展开全方位思辨的原理性研究。而当事人主义,通常多指一种控辩双方都积极参与诉讼,相互地位平等、彼此权利相当,庭审具体进行由他们共同主导实施,法官仅居中消极被动地协调“诉讼秩序”和裁决程序性争议的诉讼模式理念。2... 美学理论本来主要系文学艺术长期实践的规律性总结与宏观指导方针,但随着近年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跨学科探索、法美学和后现代主义“法律与文学运动”等之日渐兴起,已经有愈来愈多的学者开始普遍关注到法律研究中的美学问题。“诗人和小说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世界观、不同的视角或术语供我们试用”,较之过分苛求法制度化理性特征而有意无意忽视了法潜意识(如人文关怀或人性理念等)和超理性(如艺术化的浪漫或唯美状态等)因... 主权在民,有时又被称作人民主权,简单地说即指一国全部权力均来自广大人民且归属于人民,它必须时刻受到人民的绝对控制。自法国大启蒙思想家卢梭(Rousseau)在其代表作《社会契约论》中率先系统提出主权在民理论以后, 历经杰弗逊、马克思、孙中山等众多中外杰出学者、政治家的深人发展完善, 迄今主权在民理论已成为政治学范畴最重要的理论之一,现代文明国度的基本政治机构、公权力运作框架和公民私权利主要内... 所谓成本收益理论,即通过对行为或活动具体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判断最终效益是否实现了**化。因为根据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任何人在行动前的决策阶段都力图凭借最低廉的成本投放获取最高额之收益。而市场竞争理论,则主要是依靠对竞争现象作静态或动态剖析,继而发现各种竞争要素的组合形式以及究竟在何种情况下能真正实现技术进步与创新。应该说,借助成本收益和市场竞争理论从经济学视角就私人刑事调查活动是否需完成法... 成都律师揭秘私家侦探风险:找对人查事,别碰法律红线我曾经亲眼目睹,在我身旁有一位从事建材小买卖的亲密友人就身处成都,源于一回匆匆忙忙所做出的抉择,差一点便不慎陷入那违法乱纪的危险漩涡之中了。他当时只想找个“私家侦探”调查生意伙伴,却差点惹上大麻烦。倘若你于成都也曾有过相似的念头,又或者对于“私家侦探”这个职业感到好奇,那么一定要完整读完这篇靠着真实经历整理而成的文章。它能帮助你明晰法律那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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